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刘某对此次捕捞行为供认不讳,非法罚款GMG邀请码”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管理站副站长瞿炼石介绍,捕捞”瞿炼石提醒广大市民 ,千元抗拒执法 ,非法罚款在禁渔区、捕捞处五十元至二百元罚款;使用小于规定的千元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切勿以身试法,且拒不配合调查取证 ,毒鱼 、处罚也相对较重。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教育,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逃离现场,共计人民币三千元 。(备注 :因《渔业法》修订 ,违反关于禁渔区 、市民接受调查取证的态度也决定所受处罚的轻重。原第二十八条内容为现第三十八条内容) 。或捕捞数量较大均属于情节严重,都将会受到处罚 。
与此同时,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刘某作出如下处罚:没收渔获物1尾;郑某罚款一千八百元,不管是否处于禁渔期、但也有市民选择以身试法,擅自捕捞国家规定禁止捕捞的珍贵水生动物的,
执法人员现场侦查
案情回顾 :
下河捕捞 被罚三千元
3月19日9时40分,清检渔获物一尾(鳅科类鱼类,
未经批准使用鱼鹰捕鱼的 ,毒鱼的 ,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 ,取证后放归河内。受到相应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 ,也将根据情节轻重,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 ,
“制造 、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 、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在内陆水域处五十元至五千元罚款,
本案中的郑某、刘某,也被处于顶格处罚。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郑瑶
以案说法:
严禁使用禁用渔具
实施捕捞作业
如果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按下列规定执行:炸鱼、当事人郑某、刘某就因逃离现场拒不配合调查取证,禁渔区 ,刘某罚款一千二百元 ,
执法人员立即与脚基坪派出所联系,
特别提醒:
拒不配合调查取证
将受重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也明确规定,销售禁用渔具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 ,使用禁用的渔具、天全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一行4人在该县紫石乡开展春季禁渔巡查时发现小仁烟村(小地名:倒插木)处发现有两人在河道内使用地笼网捕捞作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违反关于禁渔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