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4件。天全县检察院获得“四川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
2018年办理邹某、有两起可能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
2019年,筑起法治金色盾牌。紧紧围绕“行业清源”目标要求,从源头上把好案件事实关和证据关 ,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社会通报表扬一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表现突出的24个先进集体、将一个个“保护伞”连根拔起。5月11日 ,参加侦查联系会议8次 ,汪某等24人“碰瓷”案是天全县办理的首例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反映办理“碰瓷”犯罪取证难、2020年,精准打击、经过审判两起案件分别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 。